關于市政協委員列席常委會議暫行辦法
2019年5月24日市政協五屆30次主席會議通過
信息來源: 作者: 時間:2019-08-26 瀏覽量:
為充分發揮委員主體作用,更好地調動委員履職積極性,切實提高政協常委會議質量,根據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》和《政協黃岡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規則》,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市政協每年根據常委會議議題,選定部分委員列席會議。
二、常委會議邀請列席委員人數一般不超過10人。列席委員具體名單,根據常委會議議題并結合委員的專業特長、職業類別及參政議政能力等,由市政協辦公室統籌確定。
三、在常委會議召開前一周,市政協辦公室將會議時間、地點、議題等相關內容告知所確定的邀請列席委員。
四、邀請列席委員應按會議通知要求按時參加會議,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,須在會議召開1日前向市政協辦公室請假。
五、常委會議上,主持人可介紹到會列席委員,安排其發言,或以其他方式征求意見建議。
六、邀請委員參加市政協雙月專題協商會、界別協商會及民主監督等活動,參照本辦法執行。
七、委員列席常委會議、參加其它會議及活動情況,由牽頭委室及時告知市政協委員工作委員會,并計入委員履職檔案。
八、本辦法自主席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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